39个城市试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政策落地仍需财政支撑
2026年10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李高指出,中国正面临气候变化带来的现实紧迫危机,极端天气事件对粮食、生态、基础设施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应对这一挑战,生态环境部正指导39个城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李高提到,目前已有深圳、海口、成都等城市在气候适应型社区建设中取得初步成效,例如将气候适应融入城市规划、利用人工智能提升预报预警能力等。然而,这些试点城市的实际财政投入情况,以及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分担比例,目前尚未有明确数据披露。
据《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文件显示,2026年8月6日,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该规划,提出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同时,2026年8月15日,中国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活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举行,标志着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尽管政策层面已形成明确方向,但实际落地仍面临多重挑战。目前,生态环境部尚未公布39个试点城市中,有多少城市已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及具体的资金规模。
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中,往往有较为完善的财政支持体系。例如,欧盟成员国在气候适应项目中的中央财政补贴覆盖范围较广,且补贴标准相对统一。而在中国,目前尚未有公开信息说明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的补贴政策。
此外,地方政府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中承担了主要财政支出。据2026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数据,2025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3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2万件。这些案件中,涉及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案件数量尚未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不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还包括智能预警系统、生态修复、防洪排涝等多个方面。这些领域的投入规模较大,且需要持续投入。然而,目前尚未有公开数据表明,39个试点城市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上的财政支出是否已形成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
从长期来看,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是提升城市韧性、降低气候变化风险的重要举措。但其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政策设计,更取决于财政资源的持续投入。未来,39个试点城市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中的实际进展,将成为衡量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重要指标。
可跟踪指标
未来数月内,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指标:一是39个试点城市中,有多少城市的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及具体的资金规模;二是中央财政是否出台针对试点城市的补贴政策,以及补贴范围和标准。若上述指标出现明显变化,将直接影响中国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推进速度和成效。
- 《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
- 《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
- 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活动
- 2026年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
- 2025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据
- 2025年中国气候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