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的一纸调查令,在北京触发了法律反击的扳机。
2026年8月19日,中国司法部一则公告将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的域外适用推到风口浪尖。这份经商务部等联合调查认定的结论,直指欧盟在对京东发起的补贴调查中,跨境取证程序逾越了国际法公认的管辖边界。公告依据《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第六条,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执行或协助执行该措施。
这不是孤立的法律技术回应。回溯2023年7月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生效时,布鲁塞尔即被视作获得了一把“新工具箱”——既能审查非欧盟国家企业在欧并购,也能穿透其在第三国的经营活动。京东案是这把工具首次砸向中国互联网巨头:欧方要求调取中国境内运营数据、供应链成本结构,甚至涉及第三方合作方内部文件。这种“长臂”姿态,在北京看来,已触碰《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的红线。
[IMG:1] 欧盟布鲁塞尔总部大楼外景,旗帜飘扬,资料图。法律交锋的表象下,是规则制定权的深层角力。
欧盟辩称其调查基于“市场扭曲”风险,维护单一市场公平。然而,跨境补贴审查历来以“贸易效果”为界——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虽允许对进口产品发起调查,但从未赋予成员方对另一国境内企业运营资料的普遍调取权。中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2021年颁布时,便借鉴了欧盟阻断法经验,但此次是首次针对欧盟实体启动认定程序,其象征意义超越个案。
据商务部研究院2026年7月发布的《全球贸易救济措施年度报告》统计,2024年至2025年,欧盟发起的反补贴调查中,涉华案件占比从18%升至27%,且逾六成涉及对中国境内经营数据的跨境索取。这一数据在布鲁塞尔看来是“执法必要”,在北京则被视作“制度性施压”。司法部此次公告未列举具体违规细节,但明确“不当域外管辖”的定性,为后续可能的反制措施——如罚款、限制欧盟企业在华业务——预留了法律接口。
京东案不是起点,也不会是终点。
从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到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大国规则博弈已从关税战场延伸至监管主权。中国此次亮明立场,既是对单一案件的回应,也是对多边贸易体制下“谁有权判断补贴”这一命题的立场宣示。欧盟中国商会2026年8月上旬的一份内部通报显示,至少另有3家中国科技企业收到欧方类似信息索取要求,涉及新能源与数字平台领域。
[IMG:2] 中国商务部大楼,工作人员忙碌场景,资料图。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措辞选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而非直接宣布制裁欧盟官员或企业,这保留了外交回旋空间。但法律效力明确:若欧盟执意推进调查,在华欧企将面临履行母国指令与中国禁令的两难。荷兰国际关系研究所2026年6月的一份政策备忘录曾警告,此类冲突将迫使跨国企业“选边站”,最终损害全球供应链效率。
从多边规则看,此举并非“脱钩”,而是“划界”。
中国外交部2026年8月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重申“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但未直接回应欧盟的质疑。司法部公告则从法律层面划出红线:当境外调查涉及中国境内数据调取时,必须通过双边司法协助或行政合作渠道,而非单边强索。这与美国《澄清海外合法使用数据法案》(CLOUD法案)的对抗逻辑不同——中国更强调国家主权原则在数字时代的适用性。
截至发稿,欧盟委员会贸易司未公开回应。但据路透社8月19日援引布鲁塞尔消息人士称,欧方可能在未来数周内启动“争端磋商机制”。无论后续如何演变,此次反制已清晰传递信号:在全球规则重塑期,中国不愿被动接受单方制定的“新标准”,而试图以法律工具主动参与边界厘定。这场关于补贴的争论,最终考验的是各方对国际法“管辖合理性”的共识底线——而这条底线,显然仍有待重新丈量。
(本文参考司法部2026年8月19日公告、商务部研究院《全球贸易救济措施年度报告(2026年7月版)》、欧盟中国商会内部通报摘要及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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