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京东调查涉不当域外管辖 中国发布反制公告

中国司法部认定欧盟对京东跨境调查构成"不当域外管辖" 系首次援引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作出正式行政认定 2026年8月19日,中国司法部发布公告,正式认定欧盟依据其《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电商企业京东发起的跨境调查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及第六条,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完成该项调查认定,并宣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该措施,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这是该条例自2024年1月施行以来,中国首次以行政调查方式对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的执法实践作出正式认定。 欧盟条例已启动11起深度调查,中国企业占比超六成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于2023年7月正式生效,旨在填补欧盟内部市场竞争监管中关于非欧盟国家***补贴的规则空白。根据欧盟委员会官方数据,截至2026年6月,该条例下已启动的深度调查共11起,涉及中国企业、阿联酋企业及欧洲本土企业等多个主体,其中针对中国企业的调查占比超过六成。 2025年4月,欧盟委员会依据该条例对京东在欧盟境内的运营模式启动调查,重点审查其是否接受中国政策性银行及国有商业银行的优惠信贷支持,从而在欧盟市场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调查涉及要求京东提供在中国境内的财务数据、融资合同及***往来记录等跨境信息。京东方面多次回应称,其海外业务严格遵守当地法律,融资安排基于商业原则。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6年3月发布的《全球贸易摩擦指数报告》统计,2025年全年,全球针对中国企业的域外管辖型调查共37起,其中欧盟发起的涉及补贴与竞争议题的个案占29.7%,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调查发起方。报告同时指出,此类调查中约四成涉及强制要求企业提供中国境内商业或财务数据,直接触及数据主权与企业信息安全红线。 管辖权争议核心:融资行为发生在境外,审查权归属何方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6年6月的一份学术分析指出,《外国补贴条例》赋予欧盟委员会广泛的调查权,包括要求企业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经营数据及***资金往来记录,且对不配合调查的企业可处以最高达全球年营业额10%的罚款。该分析认为,这一机制在事实层面突破了传统WTO框架下的补贴认定边界——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主要针对货物贸易领域的跨境补贴影响,而欧盟新规将监管半径扩展至企业在境内的融资结构与政策环境,具有明显的"长臂管辖"特征。 从国际法维度看,传统国际法中的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管辖四种基础管辖原则,对于"企业在中国境内获得的***融资是否应在欧盟市场接受竞争法审查"这一议题并未提供明确答案。欧盟主张其管辖权基于商业活动在欧盟境内产生的影响,而中方则强调融资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欧盟无权对纯属中国内政的财政政策与金融安排进行跨境审查。 条例施行以来28件企业申诉,此前均未进入正式认定阶段 根据中国司法部公告援引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凡外国采取的具有域外适用效果的措施,若违反国际法或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造成损害或可能造成损害的,中国***有权采取必要反制措施。第六条则赋予国务院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不当域外管辖措施的职权。此次公告并未同步公布具体的反制措施清单,但法律框架内明确授权可采取包括限制相关实体在华交易、暂停履行国际义务等多种回应工具。 据司法部2026年2月发布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至2025年间,中国共收到企业关于外国不当域外管辖的咨询与申诉共28件,涉及美国、欧盟、英国和日本的相关措施,但此前均未上升到正式行政调查认定阶段。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2026年5月的一份政策分析指出,该条例设计的核心逻辑为"分级响应、精准反制"——先由企业或行业协会提出申诉,再由主管部门启动调查认定程序,最后根据认定程度匹配相应反制措施。该分析预测,涉及数据出境强制要求、金融信息跨境披露、***补贴过度审查等三类情形将成为调查认定的高频领域。此次京东案恰好涉及融资数据跨境披露环节。 全球14个经济体***域外管辖型法规,规则碰撞进入密集期 中国国际法学会2026年7月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5年间,全球共有14个主要经济体***了具有域外管辖特征的单边经贸法规,其中涉及强制信息披露、跨境数据调取的条款数量较前一个七年周期增长约210%。报告认为,这一趋势正在重构国际贸易的法律基础,中国此次对欧盟措施的认定反映了主要经济体之间围绕规则制定权的结构性张力。 京东并非唯一被调查的中国企业。2025年9月,欧盟委员会对中国一家新能源车企业启动类似调查,2026年3月又对一家中国光伏组件出口商发起调查。根据欧盟委员会2026年上半年度竞争政策报告,截至6月30日,在该条例框架下正在进行的9项调查中,涉及中国企业的有6项,涵盖电商零售、新能源汽车、光伏、风机制造和轨道交通设备五个细分领域。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2026年7月发布的《欧盟营商环境监测报告》显示,受访的137家中国对欧投资企业中,42.3%表示已收到欧盟方面关于补贴或***支持的补充问询,其中23.4%认为问询已超出合理监管范围,对正常运营和商业保密信息保护造成实质影响。报告同时指出,欧盟成员国之间对条例的实际执行尺度存在明显差异——德法主管机构的调查要求相对严格,南欧部分国家执行力度相对温和,这种不一致性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与法律不确定性。 WTO未明确表态,国际法学界分歧待解 就在中国司法部发布公告前一天——8月18日,欧盟委员会贸易事务发言人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欧盟《外国补贴条例》"完全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法义务",并称"所有调查均基于客观事实,不针对特定国家"。但WTO秘书处2026年6月发布的《贸易政策审议报告》中,并未明确支持欧盟将补贴审查延伸至成员国境外融资行为的合法性——报告仅以"注意到"的方式记录了该条例的实施情况,未作出合规性评价。这一模糊态度在国际法学界被普遍解读为各方尚未就规则边界达成共识。 从全球视野观察,中国此次对欧盟措施的正式认定,与美国2025年推出的《外国补贴透明度法案》要求盟国共享非市场经济体补贴信息、以及欧盟自身针对中国电动车的反补贴调查,共同构成了2025至2026年全球贸易治理领域最密集的规则碰撞期。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26年7月发布的《全球贸易与发展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新***的贸易救济措施中,涉及补贴与竞争议题的比例升至32%,较2020年上升约11个百分点,多边贸易体制正面临自WTO成立以来最严峻的规则碎片化压力。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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