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还原
2026年8月5日,周某、叶某某、韩某某、顾某某四人在未依法取得进入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该自然保护区开展徒步穿越活动。上述行为扰乱自然保护区管理秩序,对保护区高山植被、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带来潜在破坏风险。
2026年8月17日,新疆昌吉市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核查材料、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佐证。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系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实施法律所禁止的人为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违法情节,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4名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IMG:1]多方声音
阜康市林草局在通报中强调,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是天山北坡典型山地生态系统,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严禁未经审批开展徒步、探险、穿越等活动。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不仅要承担行政处罚,如造成生态破坏,还需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引发安全险情产生的搜救等全部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在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周边采访时,一位常年在保护区外围从事巡护工作的人员老杨(化名)表示:"我们巡护时经常发现非法穿越者留下的痕迹,有些路段的高山草甸被踩出了新路,植被恢复需要几十年。这些人往往选择凌晨或偏僻山口进入,躲避监控,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在户外徒步圈,博格达峰大环线因景观壮丽而颇具知名度。有十年高海拔徒步经验的户外爱好者阿峰(化名)告诉记者:"处罚本身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很多户外爱好者不知道哪里是禁区,正规开放的户外线路信息又不透明。网上有些攻略故意模糊保护区边界,把核心区线路包装成'小众秘境'。如果管理部门能公布明确的合法徒步线路和审批流程,而不是只靠事后处罚,效果可能会更好。"
某高校环境法学者王教授(化名)指出,此类案件的处罚依据主要是《自然保护区条例》,但条例自1994年颁布以来虽有修订,部分条款的处罚力度与当前生态保护需求相比仍显不足。"2017年国务院对条例作出修改,强化了法律责任,但实践中对生态损害的量化评估和追偿机制仍有完善空间。在国外一些国家公园,非法进入核心区的罚款额度更高,且往往强制要求违法者参与生态修复劳动。"
[IMG:2]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行政法规作出修改,进一步强化了自然保护区的法律保障。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在地方层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了相应的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阜康市林草局在通报中特别指出,博格达峰区域海拔高、气候多变,山洪、大风、失温等风险突出,通讯信号薄弱,救援难度极大,非法徒步穿越极易发生迷路、受伤甚至伤亡事故。
[IMG:3]数据透视
从制度演进的时间轴观察,自然保护区的违法成本在过去三十年间经历了显著跃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颁布时,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等违法行为主要设定行政处罚。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对条例作出修订,强化了法律责任的刚性。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将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提升至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层面。此后,新疆、四川、安徽等多地通过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非法穿越产生的救援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从单一行政处罚到"行政处罚+生态修复+费用追偿+信用记录"的综合责任追究体系,违法成本曲线呈持续上扬态势。
这一制度收紧趋势与户外运动参与规模的扩张形成交叉压力。据中国登山协会定期发布的户外运动产业研究报告,近年来高海拔徒步、无人区穿越等极限户外活动的参与人数持续增长,伴随而来的是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案件的同步上升。生态环境部历年开展的"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息显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对非法穿越等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和处置效率较早期有明显提升。
[IMG:4]理性反思
户外运动与生态保护的冲突并非不可调和,关键在于制度设计的精细化和信息供给的透明度。当前,部分自然保护区的边界标识、合法活动区域、审批流程等信息公开不足,客观上为非法穿越提供了模糊空间。管理部门在强化执法的同时,有必要建立清晰的准入清单和线路指引,将"堵"与"疏"结合起来。
从执法实践看,此类案件的查处往往依赖事后追溯,事前预防的技术手段仍有提升空间。无人机巡护、电子围栏、智能监控等技术的应用,可以在不破坏自然景观的前提下,实现对核心区、缓冲区的实时监测,降低人工巡护的盲区和成本。
王教授(化名)判断,随着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的推进,未来对非法穿越行为的法律责任将从单一行政处罚转向"行政处罚+生态修复+信用惩戒"的综合责任体系,违法成本将持续高于合规成本,这一制度演进方向已在近年多地立法实践中得到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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