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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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今日(13日)下午顺利完成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等5省(区)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央企的督察情况反馈。本次专项督察自今年5月28日启动进驻工作。

督察结果显示,各被督察省区和央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现场

督察同时指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部分省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控存在漏洞,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成果巩固不足,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违规"挖湖造景"等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存在反弹风险。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呈现复杂性挑战,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执行不到位,流域污染协同治理机制仍需完善,重点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存在瓶颈。

个别央企在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差距,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推进缓慢,能源消耗双控机制执行不力,落后生产设备淘汰进程滞后,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核查发现违规行为。

督察组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需在45个工作日内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经审议后报送党中央、国务院备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