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位评审专家3年禁入:国家重大专项评审回避制度遭遇_灯下黑

7位评审专家3年禁入:国家重大专项评审回避制度遭遇"灯下黑"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近日通报,7位来自国内顶尖三甲医院的项目评审专家因在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评审过程中"应回避未回避",被认定构成严重不良行为,受到"3年内不再邀请参与科技发展中心承担的项目(课题)管理活动"的处理。相关结果已告知专家本人,并纳入该中心专家不良行为清单。据公开信息,这7位专家分别来自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北京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此次涉事评审涉及国家"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科技重大专项的首轮评审及立项评审。该专项是国家层面针对重大慢病防治布局的核心科研计划,资金规模大、学术门槛高、竞争极为激烈。评审采用多场景视频会议形式进行,专家的公正性直接决定科研资源能否流向真正具备创新能力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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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中"应回避未回避"的表述,指向科研评审中一条基础而关键的制度红线。在学术评审场景下,当评审专家与申报项目存在利益关联——如属于同一单位、存在师生或合作关系、涉及个人学术竞争等情形时,专家理应主动申请回避。此次7位专家在多场景视频会议评审中未能履行这一义务,意味着评审"防火墙"在关键环节出现了漏洞。

从数据与趋势看,科研评审领域的违规问题并非孤例。据公开信息,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机构近年来已陆续公布多批科研不端行为处理结果,涉及评审违规的案例占比呈上升态势。专家不良行为记录机制从"单点记录"向"联合惩戒"延伸,"一次失信、多处受限"的格局正在形成。此次7位专家被纳入科技发展中心不良行为清单,正是这一趋势的具体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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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长期关注科研伦理的学者向记者表示,重大专项评审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客观上增加了身份核验和利益关联识别的难度,但这不能成为规避回避义务的理由。"评审专家多为各学科领域的资深研究者,对回避规则理应熟稔于心。'应回避未回避'往往不是'不知道',而是'没当回事'。"该学者同时指出,目前各科研管理机构的回避制度在执行层面仍存在"申报人主动披露为主、管理机构核查为辅"的被动局面,制度刚性有待加强。截至发稿,记者未联系到涉事医院及专家本人就此作出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处理的7位专家均来自三甲医院,涵盖北京、上海、广州、济南及遵义等地,地域分布广泛,涉及肿瘤、心血管、呼吸、代谢等多个重点学科。这一分布特征说明,评审违规问题并非某一地区或某一学科的特例,而是具有普遍性的制度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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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中心在通报中明确表示,将持续对评审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专家进行严肃处理,并呼吁广大评审专家"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强化责任担当"。据公开信息,后续相关部门针对以上不良行为还可能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科技发展中心将合并执行。

科研评审的公信力建立在程序正义之上。7位专家被处理的结果已纳入不良行为清单,这一记录将伴随其学术生涯。对于仍在评审席上的专家们而言,此次通报是一记清晰的提醒:回避制度不是可选项,而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后续处理措施如何合并执行,仍有待观察。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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