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海上碰撞事故中,超六成涉无标识船舶——“7·2”南澳渔民坠海事件再引关注
据广东海事部门近年统计,在2021至2025年间全省沿海发生的43起致人伤亡的海上船舶碰撞事故中,有27起涉及未登记、无船名或夜间关闭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隐形船”,占比达62.8%。这一数据背景之下,2026年7月2日凌晨发生在汕头南澳海域的一起自用船翻扣事故,再度将小型作业船舶的安全监管问题推至公众视野。

7月2日凌晨,饶平县一对年近七旬的夫妇驾驶乡镇自用船舶出海作业时,在南澳县附近海域突遭一艘铁质船舶撞击,船只当场翻扣。丈夫被附近渔民救起,妻子落水失踪,其遗体于7月8日在澄海区沙滩被发现。截至8月24日,即事发第53天,家属称仍未收到正式立案通知,亦未锁定肇事船只。
8月25日,南澳县“7·2”事故联合调查组发布最新通报,确认已由海事、海警、海洋综合执法等多部门组成专班,正扩大排查范围并细化线索核查。通报同时呼吁公众提供有效信息。但对是否已刑事立案、是否调取事发海域AIS或雷达数据等关键程序,通报未予说明。记者多次联系调查组及汕头海事局,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我们那片凌晨三点到五点常有‘黑船’过境,速度快、不开灯,本地小木船根本避不开。”一位不愿具名的南澳老渔民告诉记者。他所说的“黑船”,多指未备案的运输船、改装渔船或跨境作业船舶,常在监管薄弱时段穿行于传统渔场。
中国海洋大学海上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明(化名)指出,乡镇自用船舶虽属非营运性质,但在实际作业中常超出核定水域,而现行《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对这类船只的动态监控几近空白。“一旦发生碰撞,因缺乏电子轨迹和目击证人,溯源难度极大。”
据公开信息,涉事夫妇所驾船舶为饶平县登记的乡镇自用船,用途限于“近岸生产辅助”。然而南澳与饶平交界海域渔业资源丰富,跨区域夜间捕捞实为常态。这种“登记地”与“作业地”分离的现实,进一步加剧了属地管理的模糊地带。
目前,“7·2”事故调查仍在进行。对于遇难者家属而言,真相的延迟不仅意味着追责无门,更让一次寻常的出海成了无法挽回的家庭断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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