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38亿追债王健林案:仲裁裁决突遭申请撤销 9月2日开庭

一场已生效的终局裁决,缘何再起波澜

2026年8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由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原告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将大连一方集团、孙喜双、永辉超市及王健林一并列为被告。9月2日,这笔涉案金额超38亿元的债务纠纷将以司法审查的形式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永辉追债王健林裁决申请撤销案,将于9月2日开庭,涉案金额超38亿元
永辉追债王健林裁决申请撤销案,将于9月2日开庭,涉案金额超38亿元

而就在四个月前,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已就此案作出终局裁决,支持永辉超市的全部仲裁请求。一裁终局的仲裁何以被申请撤销?这背后,是王健林及其万达系面临的债务压力的一次集中投射,也折射出中国商业仲裁制度在巨额商事纠纷中的运行逻辑。

从45亿股权转让到38亿追债:一笔交易的完整链条

这场纠纷的起点,可以追溯到2023年12月8日。彼时,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约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的约6478万股持股)以约45.3亿元的总价出售给大连御锦,约定分八期支付。

大连御锦并非独立的市场主体。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仅50万元,其唯一股东为北京一方明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者由一方集团100%持股。而一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孙喜双,是王健林多年的核心商业伙伴,两人在地产、文旅等领域有长期深度合作。用5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承接45亿元的资产,这一交易结构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履约风险的伏笔。

交易的后续走向印证了这一判断。大连御锦支付前三期合计8.91亿元后,后续款项出现逾期。2024年7月26日,各方签订补充协议,将剩余约38.39亿元转让款重新拆分为八期支付,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为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然而,2024年9月30日到期的第四期3亿元款项再度违约,担保方也未履行代偿义务。

永辉追债王健林裁决申请撤销案,将于9月2日开庭,涉案金额超38亿元
永辉追债王健林裁决申请撤销案,将于9月2日开庭,涉案金额超38亿元

仲裁胜诉与执行遇阻:法律程序的双重变奏

2026年4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支持永辉超市的全部诉求:大连御锦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39亿元、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18亿元,以及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裁决要求被申请方在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履行完毕。

裁决生效后,债务方并未按期履约。2026年5月,永辉超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立案受理。永辉超市曾发布风险提示称,该笔债权回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今,大连御锦以原告身份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按照《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但当事人可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主要审查仲裁程序是否合法,通常不会全面重审案件实体争议。一旦法院受理撤销申请,执行程序将依法中止。

王健林的债务困局:6000亿负债与持续缩水的财富版图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与王健林及万达集团近年来的财务状况密不可分。据公开数据,截至2026年初,万达集团总负债约为6000亿元,其中核心平台万达商管的有息负债超过1400亿元,每年利息支出在70亿至130亿元之间。

天眼查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条被执行人记录,涉及金额达2.6亿元;大连万达集团则有6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高达47.32亿元,执行法院包括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等。

在《2026胡润全球富豪榜》中,王健林家族财富已跌至100亿元。从2015年登顶中国首富时的约2200亿元,到如今的100亿元,十年间财富缩水超过九成。而万达商管——一度被认为是万达集团最优质的核心资产——其上市之路也充满波折。2014年登陆港交所后股价长期低于发行价,2016年退市后启动回A未果;2021年打包珠海万达商管再度冲击港股,四次递表港交所均未成功,触发对赌协议回购压力。

永辉的“断臂”与“求生”:38亿回款事关转型空间

对永辉超市而言,这38亿元同样关乎生死。2025年度,永辉超市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21.4亿元,连续五年累计亏损超过100亿元。2026年上半年,其营业收入为237.91亿元,同比下降20.56%,但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至2.53亿元。

在发布半年报的同一天,永辉超市宣布拟择机出售持有的美股上市公司Advantage Solutions Inc.全部股份。此前的2026年4月,永辉超市还公告拟减持所持有的全部红旗连锁股份。关闭亏损门店、出售股票资产、追讨应收账款——永辉正在用一切可用手段回笼资金。

9月2日之庭:一场商业仲裁的制度性检验

9月2日的开庭,法院审理的核心并非股权转让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是仲裁程序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如果撤销申请被驳回,原仲裁裁决继续有效,强制执行程序恢复推进;如果裁决被撤销,永辉将失去强制执行依据,双方需重新仲裁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已超出了单纯的商业纠纷范畴。它既是对中国仲裁制度“一裁终局”原则的一次压力测试,也是观察中国大型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化解路径的一个切片。在一个总负债6000亿元的商业帝国与一个正在艰难转型的零售巨头之间,38亿元的法律拉锯战,折射的是中国商业生态中契约精神与风险防控的深层命题。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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