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部2026年8月公告认定,欧盟委员会在对京东集团发起的《外国补贴条例》调查中,强制要求中国境内银行机构配合提供客户数据,并索取了大量与调查无直接关联的中国境内信息,此举构成不当域外管辖。这是继今年5月“同方威视案”后,中国第二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对欧盟相关做法实施阻断反制。
本次调查的争议焦点在于欧盟委员会要求京东提交过去五年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补贴明细及关联企业信息,同时将调查请求抄送多家中国商业银行,要求这些机构直接配合提供数据。根据国际法惯例,一国法律原则上仅在其领土范围内有效,跨境执法需依托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或相关国际公约。欧盟单方面要求中国境内实体配合调查,实质上是将其法律效力强行施加于他国领土。中国司法部在公告中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欧盟此项调查中的相关要求。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于2023年生效,旨在防止非欧盟企业凭借***补贴在欧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该条例赋予欧盟委员会广泛的调查权限,包括要求企业提供全球范围内的财务数据和***支持信息,并可强制第三方机构配合。从今年5月针对同方威视的首次调查,到此次对京东的执法行动,欧盟在三个月内连续对中国企业适用同一法律工具,且手段逐步升级——此次调查直指中国金融系统核心数据,显示出该条例正从贸易监管工具向具有地缘政治色彩的执法手段演变。
从法律技术层面看,中国此次反制严格遵循《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设定的识别标准、审查流程和阻断要件,由司法部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共同完成认定程序。整个执法流程规范、尺度审慎,在避免情绪化对抗的同时,释放出明确的规则信号:中国不接受以“监管”名义实施的长臂管辖。
对在欧中资企业而言,冲击已开始显现。中国跨境电商、数字平台和新能源企业对欧投资规模近年持续扩大,为当地创造了大量就业。若欧盟频繁启动域外调查,企业合规成本将急剧攀升。更深远的影响在于数据安全层面——欧盟此次索要的银行信息涉及中国境内金融基础设施,若形成先例,可能对国家金融数据主权构成威胁。
中国商业银行在此次调查中同样面临法律冲突。若配合欧盟调查,可能违反中国《数据安全法》《***保护法》及《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若拒绝配合,则可能面临欧盟方面的处罚。这种法律冲突实质上反映了国际规则体系中的规制竞争,中国通过阻断立法为国内实体提供法律庇护,是在现行国际法框架内寻求制度性平衡。
从更广泛的视角看,发展中国家长期面临发达国家单边规则的挤压。欧盟长臂管辖模式若获默认,可能为其他经济体效仿,进一步固化不平等的国际分工规则。中国以法治方式反对单边主义,客观上为新兴市场国家提供了规则博弈的参照路径。值得注意的是,中欧双边贸易额长期保持高位,双方产业链深度嵌合,此次规则冲突并不意味着中欧经贸关系走向全面脱钩。
规则之争的走向,最终取决于谁能提供更具稳定性的制度预期。欧盟将国内监管工具跨境适用,长期或将损害其营商环境信誉。对中国企业而言,在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中,强化合规能力、善用国内法治工具,已成为在全球化逆流中维持正常经营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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