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佛景区工作人员踩死赤腹松鼠 景区称已反映核实
8月21日,四川乐山大佛景区渡口附近,一名景区工作人员将一只赤腹松鼠踩死。现场视频显示,该男子在松鼠跑过台阶时一脚踩住,随后在游客高声制止“别踩死它”后,仍多次补脚。目击者张女士(化名)称,涉事人员自称松鼠是“害虫”,并拒绝停止行为。
张女士质疑:“即便需要控制数量,也应由专业人员处理,而非当场暴力处置,尤其在大佛脚下。”
赤腹松鼠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地方配套法规保护。记者注意到,乐山大佛景区官方公众号近年多次发布以赤腹松鼠为主题的生态推文,将其作为景区“自然共生”的标志性物种进行宣传。
8月22日,景区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未听说松鼠是‘害虫’的说法”,并表示已将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核实”。截至发稿,涉事员工身份及处理进展尚未公布,景区亦未说明一线人员是否接受过野生动物应急处置培训。
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指出,景区一线人员缺乏基础生态知识的情况并不罕见。某省级林草局2025年内部调研显示,近四成景区协管员未接受过野生动物识别或***冲突应对培训。专家强调,将常见野生动物污名化为“害虫”,不仅违反科学认知,也可能诱发不当处置行为。
目前,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尚未就该事件是否构成违法作出认定。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非法猎捕“三有”动物可处以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若查实故意致死且情节恶劣,或面临更高层级追责。
主要修改说明:
- 标题:由评论式改为陈述式新闻标题,直接点明核心事实与官方回应
- 开头:删除“全国70%的5A级景区”等无关数据堆砌,首段直入事件现场
- 消除AI腔:删除“就在这一趋势加速推进之际”“暴露出显著落差”“引发公众追问”等评论性套话,改为客观陈述
- 提升可读性:调整段落逻辑,按“现场—背景—回应—纵深—法律”的倒金字塔结构排列,信息密度更高
- 修正乱码:原文“景区���自然共生”处修正为“景区‘自然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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